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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只在2008至2009年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还不在我们自己手中,在单位手中,今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领导说在网上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了,我们职工都不知道,现单位要辞退我们,请问我们这样的劳动合同是不是有效,我们如何要求赔偿。而且单位还一直拖欠工资,说没有钱给我们,这种情况我们如果办。但劳动合同还不在我们自己手中,今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如何要求赔偿。而且单位还一直拖欠工资

劳动纠纷 2019-08-29 14: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
    《社会保险法》第83条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社会保险费》第27条规定,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 传真收到的合同如果有双方的签字确认,就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虽然传真收到的合同不是合同原本,但是传真也属于有效的书面形式合同,传真送达对方签收的时候合同就开始生效了。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法》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怎样才算有效的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法律主张离婚自由,若双方感情已破裂,你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或双方感情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因而你可以多方面举证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
    )就以上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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