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一名临时工在一家单位工作了六年,在这期间前三年多因干活的部门倒闭后又转到其单位的别的部门但一直没有离开此单位都属于一个上级部门领导和管理。但工作的这些年单位没有和我们订合同更没有上保险,现在单位要解散了我们能不能找回保险补偿?我是一名临时工在一家单位工作了六年,但工作的这些年单位没有和我们订合同更没有上保险,能不能找回保险补偿?

保险纠纷 2019-08-15 13: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原单位解散,如果将你们安置到其他企业,你有权拒绝,公司应按你每工作一年发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理由是,公司解散,原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已不存在了,应该终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给员工以补偿。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和社保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会承担员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者赔偿责任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

  • 1、公司没有购买保险:
    (1)《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内容的必备条款。
    2、关于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在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徐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