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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房先交了35000元,合同注明前5年房租按500元每月进行收取。5年以后随时就行收取,合同到钱用完为止。现在5年已满,房东要求5000元每月就行收取。当地当时的最高房租是600元每月。请问老师我该怎么办。我租房先交了35000元,合同注明前5年房租按500元每月进行收取。请问老师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8-16 14: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房东违约,租户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理论称此现象为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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