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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有外遇要起诉离婚我不离法院受理吗?会判离婚吗?

离婚 2019-09-15 10: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妻子与男子同居后要求离婚”,若有证据证明,属于法定准予判决离婚的情形。老公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向妻子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自己可以递交起诉状。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对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不属人民法院主管的争议,应当通知起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按时立案。对起诉内容上有欠缺的,受诉人民法院限期由原告补正。
    对于受理的案件,自起诉时起即发生法律上的后果。
  • 法院不受理诉讼离婚的情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提起离婚的必须是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一方向现役军人一方提起,在现役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形下,必须要征得现役军人一方的同意,否则,人民法院不受理离婚诉讼请求。
    这是针对保护现役军人一方的合法权益作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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