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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证是我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了。我母亲想把房产赠予我,还需要其他直系亲属签字吗?谢谢!急!

房产纠纷 2019-09-10 07: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遗产的继承,首先需要确权,就是确定财产那些属于死者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比如:住房。规定是只要婚姻期间取得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婚后共有,一人一半权益。
    所以,母亲去世,首先确定住房和其他财产属于死者的份额,然后才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凭继承公证书,再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对于母亲遗产的继承权,首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继承属于死者的那部分遗产。
  •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 直系亲属是不得结婚的。《婚姻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具体来说,禁止结婚的旁系血亲包括:
    (1)兄弟姐妹,包括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但不包括并无血缘关系或异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等。
    (2)伯、叔与侄女、站与侄,舅与外甥女、姨与外甥;
    (3)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1)、子女结婚前,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屋或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若没有特别的书面明确约定,该赠与房屋应当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因此,这部分房屋或出资应属于夫或妻个人财产,不纳入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
      
    (2)、子女结婚后,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屋或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若没有特别的书面明确约定,该赠与房屋应当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属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
    如果没有书面证明是可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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