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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鞋厂做都快三年了,我不想做了,但我去辞职工资分月按百分之七十给。我想请问劳动法辞职只能分月按百分之七拿工资吗!我不想做了,但我去辞职工资分月按百分之七十给。请问劳动法辞职只能分月按百分之七拿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19-08-29 10: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资卡做担保期间,工资能全提出来。担保并不是冻结,所以可以将钱取出来。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保证人。
  • 通过法律手段讨薪,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且应该从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您单位的做法已经严重违法,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回您的工资并要求单位赔偿您未签订合同的损失。
    我国劳动法目前出于对劳动者的保护考虑,规定了劳动者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
  • 劳动者正常辞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
    辞职不需要单位同意。也不是必须填写公司的辞职书。
    一、正常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你提前30天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二、快辞。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例如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规定,劳动者本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原则上可以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此规定对于一个在一个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多年的劳动者来说,放弃经济补偿金,本身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但事实上,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有违法用工的几种情况,并能有效举证,即使在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以本条所列条款为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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