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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婆婆是公产房承租人,在其病危时,我公公和大儿子两口将婆婆名下的承租房写成了大儿子。现我婆婆死亡,死者原有3个儿子。现在变为承租人的大儿子和我公公及另外两个兄弟闹不和。而且,房屋所属地好像要拆迁。如果拆迁,是否我公公和3个儿子都可以得到拆迁款?谢谢我婆婆是公产房承租人,现我婆婆死亡,房屋所属地好像要拆迁。是否我公公和3个儿子都可以得到拆迁款?

拆迁补偿 2019-08-16 08: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 1、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对性,甲方没有权利和义务协助丙方办理过户登记。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过户登记,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虽然与乙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没有办理过户,等于房屋的所有权还属于甲,因此乙无权出售房屋给丙。
      
    3、乙方没有权利出售房屋,不动产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4、 购房合同是一经签订即发生效力,甲方不能反悔;如果乙方要求履行合同,甲方必须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如果不履行,则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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