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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是城镇户口现在转农村户口,我们现在都是农村户口能不能办啊!我是湖南衡阳的

离婚 2019-09-10 1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国务院今年的政策,户口逐步一律为居民户口,所以不用担心了。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第3条: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需到城市投靠子女的公民,可以在该城市落户。  《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第3条第4款:在小城镇范围内居住的农民,土地已被征用,需要依法安置的,可以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有关农村落户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一、要切实保证公民居住的合法权益。对因与城镇职工、居民结婚,而被当地生产队擅自注销户口的,应即恢复户口。对被遣送回乡的长期流浪乞讨人员,已经注销户口的,注销地应给予恢复户口。对不符合规定而迁往城镇的农村户口,虽办了迁移手续,而不能落户的“口袋户口”,迁出地应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今后凡迁往城镇的农村户口,迁出地必须凭城镇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迁移手续;没有“准迁证”的,不得擅自将农村户口迁往城镇,更不允许找任何借口将其户口强行注销。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按照被扶养人实际生活情况来确定计算标准的,在农村生活的按农村标准计算,在城镇生活的按城镇标准。比如,交通事故中被害人系在城镇务工的农民,那么他的伤残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就按城镇标准计算,如其未成年的子女或需赡养的父母在农村生活的,则农村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如在城镇生活的则城镇标准计算,当然农村户口的要按城镇标准计算需要提供在城镇生活的证据。
  • 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洪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
    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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