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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和我老公的结婚证上,去年因为他年龄不够,结婚证是找人办的,把他的身份证号码给修改了(年龄改大了3岁),和他真实的身份证号码不符,请问这样的结婚证有效吗?我要离开他还需要找人办理离婚手续吗?我和别人结婚会犯重婚罪吗?(希望行内人士帮忙解答,谢谢!)请问这样的结婚证有效吗?我要离开他还需要找人办理离婚手续吗?我和别人结婚会犯重婚罪吗?

离婚 2019-08-24 11: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们之间的关系不是婚姻关系,是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与否的问题。故,你所谓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你们可以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就此问题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你们的财产问题,首先,你们在一起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一般共有财产。其次,“这几年在外挣的钱都给他父母”的行为的性质,如果目的是孝敬父母,属于赠与,所有权已经转移,这部分钱不再属于你们的共有财产;如果已言明让他们保管,则这部分钱仍然属于你们的共有财产,可以在你们之间分割。
    其三,不论是协商分割还是起诉分割,要首先弄清你们现有财产的范围、数额,除了个人生活用品外,一般的分割原则是均等。另外,如果有可能,你们可以在起诉之前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登记后,你们就属于合法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 结婚需要办理材料: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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