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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别人一辆出租车下线车于2010年5月8日出了交通事故,这个车审验到2010年2月,强制报废日为2010年8月28日,现在车已经修好他也早就开走了,可是他现在让我赔偿他在出事后这一个月他没车用而租用别人的车的损失,像他这种车可以说已经报废了的车,我该给他赔偿损失吗我开别人一辆出租车下线车于2010年5月8日出了交通事故,可是他现在让我赔偿他在出事后这一个月他没车用而租用别人的车的损失,我该给他赔偿损失吗

交通事故 2019-09-14 00: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报废汽车拥有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 您好,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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