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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了个二手房,产权证已经更名但土地使用权证一直没有更名,对我以后有没有影响?更名如何办理呢?

房产纠纷 2019-08-28 19: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关于房产证办理的程序以及应当准备的材料如下: 携带的文件及费用
    1.业主身份证;
    2.已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正本(非按揭业主);
    3.购楼发票、付清楼款证明(非按揭业主);
    4.已公证的按揭合同(按揭业主);
    5.契税款及办证费。
    办理流程
    1.在销售部工作人员处签署《办理房产证委托书》(按揭业主),将办证资料交予工作人员;
    2.领取《收款记录单》,并携其往财务部缴纳办证费用及契税;
    3.将已经财务人员签收的《收款记录单》交销售部工作人员;
  •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约定:
    1、违约金应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
    其实纯属误读。我国的《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2、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是否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
    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 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产权确认的标准就是“五证”,具体包括入下: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五证”是卖方拥有该房屋产权的重要凭证,在二手房买卖交易的时候,买方应该仔细核对,而且要看原件,因为复印件很容易作弊。如果“五证”缺失却进行交易,在产生纠纷时,购房者的权益不一定能受法律的保护,严重的可能会被骗,买到一套假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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