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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被要好的同学欺骗给多人担保,债务人跑了,债权人不断向担保人讨债,担保人还不了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9-05 09: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追讨债务:,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 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 担保人提供的是物的担保。物的担保可能涉及:抵押。
    (1)抵押权,是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不动产及其他财产,优先清偿其债权的权利。
    (2)在债务人出现债务逾期后,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抵押人行使抵押权,通过诉讼程序或者经过债权强制执行公证,可以请求法院对设定抵押的房屋变卖受偿。
  • 你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需要还款。
    1、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2、在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① 如果借款人选择了房屋抵押贷款方式,那么逾期时间达到了半年左右的时点,贷款机构一般会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所获得的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欠款;② 如果是死者家属代为还款的话,那么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其家属便能办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记手续,进而保住房屋。
    3、而如果借款人当初选择的是无抵押贷款,既没有提供抵押物,也没有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人,那么贷款机构追回欠款的难度则加大,一般作坏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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