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问下我在这个厂工作一年多了,公司从来没有跟我签过合同,我现在属于临时工?还是正式工?如果说是临时工没有雇佣期我能拿的赔偿吗?如果是正式的合同到期公司不给续合同我能拿到补偿吗?谢谢我想问下我在这个厂工作一年多了,如果说是临时工没有雇佣期我能拿的赔偿吗?如果是正式的合同到期公司不给续合同我能拿到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19-08-18 18: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
  • 你好!劳动合同满期后,不许订劳动合同,就算终止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此,你们能够拿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劳动合同满期后,用人单位不再与你们续签劳动合同,还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你们的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法》除了保持原来的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外,增加了不满半年,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现在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符合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条件可以支付12个月经济补偿金的12个月封顶规定将被取消,但是对劳动者工资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高收入者设置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并且补偿的年限不超过12个月的封顶条件。再次,增加了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有经济补偿金,支付的年限和标准与劳动合同解除的支付情况相同。
  • 买卖双方未签订合同(应该是书面合同 )的,所欠债务有法律效力。
      买卖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根据的,实际上在双方间成立的是一种口头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口头形式签订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合同,因履行口头合同而产生的债务当然也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
      《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聊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