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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4年房子是是婚后贷款买的,我想把房子公证我的名下,老公也同意,无论将来会怎么样房子也属于我名下,可以吗?我想把房子公证我的名下,无论将来会怎么样房子也属于我名下,可以吗?

离婚 2019-08-27 08: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女双方分别对外借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根据法律条款: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 另一方进行补偿。
  • 办理结婚公证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护照、户口簿等)。代为申请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如当事人结婚证丢失要求申办结婚公证的,应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
    (3)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材料(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所在辖区的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证明)。
    (4)公证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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