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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多少?没住的房屋还收物业费吗?收多少?

房产纠纷 2019-08-27 13: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民事案件上诉费收取标准与民事一审案件受理费是一样的。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收取主要是依据是现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和最高院《关于当事人一方提起上诉如何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问题的批复》,收取方式如下:
    1、上诉案件的受理费是上诉人如果向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则向原审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2、上诉人直接向二审法院上诉的,可向二审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3、上诉人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的通知后七日内,仍然未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撤诉处理;
    4、上诉案件的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计算方式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一方提起上诉如何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上诉,由上诉人在向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当时不交的,原审人民法院应通知上诉人预交;上诉人直接向二审法院上诉的,可向二审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当时不交的,二审法院依法将上诉状发交原审法院的同时,应责成原审法院通知上诉人预交。上诉人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的通知后七日内,仍然未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此时如已超过上诉期,一审判决或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包括以下项目: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及保养费;  
    (3)绿化管理费;  
    (4)清洁卫生费;  
    (5)保安费;  
    (6)办公费;  
    (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  
    (8)法定税费。  此外,物业管理费中还应包括物业管理公司的利润。对于高档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成本中可以增加保险费。
  • 物业费构成要素有以下几点:
    1、人工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服务费为物业企业经营性收费,其中已经包括小区卫生保洁相应费用。至于不少人咨询的“卫生费”是否为“垃圾处理费”的问题,在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此项费用属于行政事业收费,由城市环卫部门收取(也由委托居委会、物业代收的情况)。
  • 物业费包含: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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