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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同居6年并产有一子,孩子6年都是我娘家抚养长大,他没有经过一点义务,现在我们解除同居关系,我想咨询一下,他是否应该对孩子这6年的费用进行补偿,并且以后承担抚养义务现在我们解除同居关系,是否应该对孩子这6年的费用进行补偿,并且以后承担抚养义务

离婚 2019-08-17 10: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法院处理非法同居关系的原则如下: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一律判决解除。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所以最好起诉解决,这样少去不少麻烦,法院肯定会判解除同居关系。
  • 《婚姻法》意义上的同居作为一种民事行为,可以分为合法的同居和非法的同居两种。合法同居即婚姻,是指符合《婚姻法》上关于结婚的实质和形式要件的同居,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非法同居从内涵上讲,应是不具备《婚姻法》上关于结婚的各种要件的规定而发生的男女同居,是一种事实民事行为,不为法律所支持;从外延上讲,非法同居应是除合法同居以外的其他各种同居行为。
    因此对于合法同居即婚姻关系,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起诉离婚即可
  • 因同居关系解除而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对同居的当事人来说,通过诉讼解决,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诉讼维权要视具体案情,选择合适的诉讼角度。
    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会产生不同的诉讼结果。
    从形式上可能都表现为要求给予经济补偿或赔偿,但诉讼角度不同,有的可能获得支持,有的可能得不到支持。
    2、诉讼维权的关键是证据,要注意保留和固定好证据。
    实际案例中,女方同居怀孕后,做人流手术,有的无法提供其流产的相关证据,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3、通过合法的事前承诺或协议形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目前,法律对于非婚同居的态度是不保护。如果双方在同居前,对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事项进行了约定,或者说做出过类似的协议或承诺,只要是当事人自愿作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法律就予以认可,予以保护。
    这应该说是同居过程中当事人保护自己的一条途径吧。
  •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想在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协商解决,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因同居而生育的子女,当事人要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为子女的父母的前提下,才可以依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处理。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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