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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四月领的结婚证,六月怀孕,因女方户口在外地,计生办让上女方落户,但女方户口所在地让上男方办,一直到生也没办出生证明,先在孩子一岁了,还需要办生育证明啊?医院要有生育证明才给出生证明,派出所要出生证明才落户!但生育证办不出来怎么办?因女方户口在外地,还需要办生育证明啊?医院要有生育证明才给出生证明,但生育证办不出来怎么办?

离婚 2019-08-18 20: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出生证明需要办理程序: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
    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 出生证明—证明材料:
    1、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户口簿
    3、孕产妇保健册
    4、儿童保健册
    5、准生证(一孩生育登记单)
    6、出院结算单、收据
    7、新生儿母亲手戳
    8、新生儿姓名
    9、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10、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
  • 新生儿落户口办理程序:  
    1、用医院开具的孩子出生证明到当地的妇幼保健站开具正式的出生医学证明。说明:此过程最好在孩子出生1个月内办理,还有就是一定要起好名字后办理。没有名字,就没有办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到夫妻双方的单位开具介绍信(一般仅仅要女方的开就可以),到夫妻双方的单位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面签字盖章。一般就是找单位上的妇联主任。  
    3、拿着介绍信和盖过章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当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孩子出生登记手续  
    4、到要落到的父/母单位(比如,你孩子要跟父亲落户,就到父亲单位)的户籍协管员那里开具落户介绍信。  
    5、拿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落户介绍信、要跟随落户人的户口到辖区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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