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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买二手房,一方公积金贷款,请问房产证上可以写两人的名字吗?如果可以,请问如何办理

房产纠纷 2019-08-27 21: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买二手房可以贷款,贷款流程如下:  二手房按揭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  
    (4)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5)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6)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  
    (7)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  
    (8)如抵押物须评估的,须由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9)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  
    (10)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二手房按揭贷款申请材料  
    (1)买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人口)  2)户口本(夫妻双方)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4)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单位出示)  5)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出示)  6)学历证明(大专以上提供)  7)申请人的贷款银行活期存折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卖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人口)  2)户口本(夫妻双方)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4)配偶、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固定格式)  5)房屋产权证  6)出售已购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回迁房须提供原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批准文件  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第1日 递交材料,提出申请
      买卖双方带齐相关材料,前往银行。领取并填写二手房个人借款申请表,填完后将所有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审阅。
      工作人员会就材料做出初步评估,给出大致贷款额度和年限。
    最后三方约定时间,由银行联系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前去验房做评估。
    二手房贷款过户流程
    第2-7日 评估
      根据约定时间,房地产评估机构到房源处进行评估。完成后,评估机构向银行出具评估报告。
    这一阶段耗时会依据约定情况而定,一般3-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交易方需交纳500元评估费。
      
    二手房贷款过户流程
     第8-10日 银行审批
      银行对贷款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银行根据房屋评估价格,综合贷款人的资质进行贷款额度、期限等方面的审批。
    审批过程一般在5个工作日左右,但民生银行中关村支行与贷款审批部门在同一个写字楼办公,报批速度快,每单业务审批时间1-2天即可完成。
    二手房贷款过户流程
    第11-33日 交首付,办理过户
      审批通过后,买方向卖方支付房屋首付款。
    然后买卖双方及银行工作人员到房地产交易所,凭首付款证明、银行出具的按揭申请审查承诺函等材料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过户当天便可完成,买方再等待20个工作日左右可以领取房产证。
    二手房贷款过户流程
    第34-35天 办房产抵押登记、保险手续,银行放贷
      买方领到房产证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和保险,保险费2000元左右。然后,办理贷款发放手续,银行便向卖方账户存入房款,买方则开始依照合同按期偿还本期。
  •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5、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 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名字,那么房屋产权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房产,均分房屋产权的。
      离婚房屋分配:
      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款是对半分,如果对方不卖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
    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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