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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与人发生口角,其家长带着儿子来打我弟弟。当时有3人在场结果其儿子被打成轻伤,一个月后我弟弟被公安局不知道以什么名义拘留了15天,我弟弟被被捕之前没有通知之后才口头通知了家属,到现在为止还不知道是犯了什么罪而被拘留。被抓后我们就与受伤人协调赔了他们7千多块钱医疗费,并且拿到了他们的谅解书。检察院说没什么事了,要求公安局开出证明就能放入,现在公安局还不肯放人说要请人担保才能放人,提保出来后我们该怎么做?是否以后还会被抓进去呢?请求好心人帮忙,感激不尽!一个月后我弟弟被公安局不知道以什么名义拘留了15天,到现在为止还不知道是犯了什么罪而被拘留。是否以后还会被抓进去呢?

刑事辩护 2019-09-13 16: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被刑事拘留后多久通知家属,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会以《刑事拘留通知书》的形式,告知某某被刑事拘留。
  •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 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 被人打了,经鉴定达到轻伤,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如果受害人已经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在法院审理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也可以在诉讼前自行调解了结民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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