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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有户口没有房产但有土地平改的时候能分到房吗

房产纠纷 2019-08-22 00: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我们可以从第十九条的规定中看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的是被征收房屋的价值。通俗易懂地讲:我要拆你的房子,你这个房子值多少钱,我补偿你,而不是你这个房子里住了多少个人,我按照每个人多少钱补偿你。
    所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户口是没有实质关系。
  • 农村宅基地的转让,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一是经本村委会同意;二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村人;三是转让人户口已迁出本村或“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四是受让人无宅基地;五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因此,你们双方只是达成转让的口头协议,却没有去履行其它手续,这一转让行为并没有全部完成并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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