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我的发明专利正在实审,想增加专利申请人如何办理?是否收费?

我回复陈述超过了时限,但是因为等待审查员沟通造成,需要交钱恢复专利权利吗?国家还没有给我撤消的通知,我在邮寄答复时需要主动提出申请吗?谢谢请问我的发明专利正在实审,想增加专利申请人如何办理?是否收费?需要交钱恢复专利权利吗?

2019-09-01 09: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 一、申请发明专利的程序  
    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  
    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撰写一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如果需要,可先行检索 
    3、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该专利申请文件,取得专利申请号,并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费用;  
    4、进入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后,于申请日起的18个月后,将在专利公报和网站上公开该发明专利申请;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也可以在申请日起的15个月内随时要求提前公开;  
    5、进入实质审查(实审)阶段:申请人自申请日起的3年内可随时向专利局提起实审,也可以在该专利申请公开后提起实审,提起实审须按规定交纳专利实审费用;  
    6、经实质审查,该专利符合发明的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授予专利权,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维持费、当年年费、印刷费、证书工本费,取得发明专利证书;授权的发明专利将予以公告。  
    7、如果要求在先发明专利申请的的优先权,则应当提供在先申请的相关情况。  
    二、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  
    1、权利要求书:说明要求保护的发明内容,该内容是指该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  
    2、说明书摘要:概括说明该发明(300字以内)。  
    3、说明书:说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背景技术;说明本发明的目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说明该技术方案的达到的效果和优点;证明该效果和优点的相关实验和数据。具体地:  涉及机械领域的发明,应提供该产品专利的结构示意图,说明产品的结构、形状特征,各部件名称及连接关系,工作原理。  涉及电学领域的发明,应提供各元器件名称,及元器件之间的电气关系。  涉及化学领域的发明,应提供具体化学物质的名称,制备方法、工艺条件。  涉及化工设备系统的发明,应当提供各个设备之间的连接关系,具体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设备的结构特征、连接关系。  涉及药物发明的,应提供药物的成分、含量、制备方法、临床或动物实验的方法和试验数据。涉及微生物和生物工程领域的发明,应提供须保藏的证明。  
    4、附图说明(如果需要)  
    5、具体实施方式(实施例):具体举例说明本发明。  
    三、申请发明专利的时间  申请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大约需要2年半以上的时间,取得专利权后,每年须按规定交纳年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从申请日起算。发明专利不能续展。
  • 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所谓专利申请的公布,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请求书中记载的著录事项和说明书的摘要刊登在发明专利公报上,并将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及其附图和权利要求书另行全文出版。
      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或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如果在专利申请被公布前的,那么申请人日后仍可以就相同主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如果专利申请或视为撤回是在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该技术则进入公知技术领域,此后任何人将不能就相同主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
      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请求“临时保护”,即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 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主要是审查如下内容:  
    (1)专利申请是否包含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以及这些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规定的撰写要求,以及其书写格式和签署等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2)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共利益或妨害社会公德的情况,或者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3)专利申请主体是否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申请主体的资格;  
    (4)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单一性要求;  
    (5)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即不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6)专利申请主题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发明的定义;  
    (7)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手续和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8)专利申请是否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了相关费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张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