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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黑龙江省的一个农村,我们这里将要建水电站而占我们的耕地,我在村里有耕地,住房。但户口已迁出(农转非)了,请问我还能得到和其他村民一样的补偿标准吗?谢谢我是黑龙江省的一个农村,住房。但户口已迁出(农转非)请问我还能得到和其他村民一样的补偿标准吗?

综合法律 2019-09-09 01: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 关于农村户口养老保险的缴纳,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 农转非户口拆迁补偿,就实际的拆迁情况来说,对于就学的“农转非”人员到底给不给拆迁补偿,要看地方的拆迁政策。地方可根据征地补偿方案、补偿的具体时间点等相关情况予以确定。
    大体情况中,对于入学的“农转非”人员还是有拆迁补偿的,但这也得依靠在拆迁过程中的谈判协商能力。
  •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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