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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国企干10特殊工种后辞职到外省合资企业工作,问退休可否享受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待遇?怎么办理?

合伙企业 2019-08-23 14: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没有办理提前退休一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未达退休年龄,达到一致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逐月享受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后按相关政策办理;五至六级的,又是不同的处理方式,七致十级的基本都是一次性解决。
  • 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携带所需的材料办理档案预审、计算退休金、审批等手续。下面,关于退休的知识内容。   
    一、办理条件:   凡男满60周岁,女(干部身份)满55周岁、女(工人身份)满50周岁,符合国家退休政策,均可办理退休手续。   
    二、办理所需材料   退休人员需向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退休申请(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户口所在地街道、现居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工作经历等信息)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1张1寸彩照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档案预审。单位委托其存档机构将需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档案进行预审,告知档案中缺失的材料,令其尽快补齐。   第二步:对将要退休人员做在职减少清算   第三步:计算养老金金额、填写相关表格   第四步:退休审批   第五步:养老金支付   第六步: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   第七步:退休手续办理完毕,材料归档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
      
    (一)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
      
    (二)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三)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四)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每月审批一次,从审批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
      
    (五)县人社局对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在市局审批的次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退还给原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并简要说明不符合的理由。
      
    (六)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审批情况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 一、可以提前退休的工种包括以下几种
    1、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
    2、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
    3、高空特别繁重满10年以上(含10年)。
    二、办理流程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需提供职工人事档案原件(含其它能证明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材料);
    2、省级管理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退职)表。
    三、窗口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档案等相关申请材料;
    2、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对申请人员的退休资格进行初审和复审;
    3、用人单位张榜公示;
    4、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养老失业待遇处发放基本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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