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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迁,承租人是我舅舅,我的户口挂在其中。就地安置时,按照“市政府19号文件”,我的户口帮助姑父家,获得了15平的成本价购买机会,帮他购买产权省了几万元,现在房子在姑父名下,我也没法住。

拆迁补偿 2018-08-11 10: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要件。如果是新房,由于存在开发商与第一手买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手买主可以主张在可以办理所有权登记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
    您手中持有的文件,从法律上说,只是说明你对第一手买主有一个变更房屋所有权的请求权,只是一个债权关系,不是当然的物权关系。只有在房屋可以办理产权登记后,登记在您名下,才能够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因此,这其中可能会有开发商或者第一手买主将房屋再次转卖并给其他买主办理了所有权登记,这样您就无法取得房屋了。
  • 您好!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 产权性质主要分为私产平房、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主要区别就是土地的由来。  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的,商品房的土地是国家有偿出让给开发商的。因此,在再次交易时,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商品房的再次交易时无须交纳土地出让金。  已购公房买卖需要提交的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2.房地测绘证明;  
    3.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合同;  
    4.所出售房屋《户口簿》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明;  
    6.同住成年人同意房屋上市的证明材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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