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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后发生后,三个月创伤后应激障碍是否也属工伤,享受工伤待遇?门诊医疗费用工伤保险是否可以报销?交通事故工伤后发生后,是否也属工伤,享受工伤待遇?门诊医疗费用工伤保险是否可以报销?

保险纠纷 2019-09-18 14: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 1、就诊医院不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同: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之后再剔除“非医保用药费用”及“其它非医保范围费用”,剩下在职人员报80%,退休或者失业、无业50%。(注:医保报销只保甲类药品即医保用药,乙类为非医保用不可报销)。
    2、在职员工住院医疗报销报销比例医保住院,总费用除开自费部分、乙类费用先自付10%之后,超过医院医保门槛费的部分,享受统筹支付比例医院级别不同门槛费不同,享受统筹支付的比例也不同。职工医疗保险的比例百分之八十几(武汉市82%/84%/87%),居民医疗保险的比例70%左右(武汉市80%/65%/50%)。
    3、社会保障卡并没有调整任何医疗报销的比例,根据2005年出台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70岁以下退休人员的社会补充医疗保险为50%,而在缴费机构进行报销手续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医疗保险手册的复印件、诊疗费单据、收据、明细等。
  •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事故分为四个程序,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确定四个阶段。如果你有劳动合同的话,第一程序可以解决,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否则你也可自己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后,可以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鉴定是否构成伤残,几级伤残。最后,根据你的伤残情况和工资待遇情况,确定你应当享受的工伤待遇。
  • 社会保险是最基本的保险,也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型保险。国家要求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是是最基础的保障,所以是保而不包。
    社保不保的地方:
    1.住院押金(住院要自己先垫钱,比如押金,还有如果是重大疾病的话要先拿钱再报销)
    2..手术中的自费器材.社保清单名录中自费器材及药物都是不可报销。
     
    3.ICU药物,ICU是重症监护,重症的病人用的药品都是进口自费药品,都是不报销的。
    4.住院期间家属额外开销
    5.住院及在家休息期间工资及奖金(住院及回家休养期间,按正规的劳动手续只能有基本生活补贴,主体的工资和奖金是不会有哪个单位会愿意给的)
    6.未来的收入损失。
    因为生病住院后影响未来的工作及收入,甚至某些大病后是无法再继续工作了,断了收入和生活来源社保不保。
    7.意外和交通事故,社保是不报销的,这就是为什么天有不测风云,首先一定要给自己和家人买意外保险的原因。

    8.社保是比例报销型的,也就是自己先花钱,然后去报销,比如医疗花费50万,要先自己出然后治疗完之后再去按照当地比例报销,如果比例是80%,那么剩下10万还是要自己出。

    那么买住院费用和意外医疗费用等商业保险等,一般都是提前给付型的,那么一旦发生事情就可以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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