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担保了朋友在一家担保公司借贷高利30000元,每月利息2100元,由于利息过高,我朋友已有7个月没有还息还本了,现担保公司向我催息,我朋友回避或联系不上,请问我现在怎么办,谢谢.我担保了朋友在一家担保公司借贷高利30000元,由于利息过高,现担保公司向我催息,请问我现在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9-10 06: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企业债务如果有担保人的,应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列为共同被告。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还应追究注册资金担保人的责任。《担保法》施行前的担保行为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意见》,《担保法》施行以后发生的担保为适用《担保法》。
  • 担保人即保证人。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担保人责任:
    1、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民事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之后算起,至实际履行期限为止,这期间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利息。如果是延迟履行金的话是银行利息的两倍。不过现在法院执行一般来说都没收取延迟履行金。
  • 关于欠高利贷利息再算高利贷合法吗这个问题,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也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下为高利贷的相关法律知识: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根据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以认为年利率超过36%为高利贷。
    这当中有两个关键数字:24%、36%。这样也就给民间借贷利率划定了三个区域,也就是说,当借钱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24%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这部分利息如果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要求债务人偿还这部分利息,法律是支持的。
    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36%,那么超过部分的利息是无效的,比如小M向你钱,约定利率40%,小M也按照40%的利率给了你利息,当小M知道36%以上无效后,找你把超过部分多给你的利息要回来,法院是支持的。
    另外如果在借钱时没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物)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伊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