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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出租人的合同中有一条是“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转租他人”在这时我能不能对此条向出租人提出修改呢

合同纠纷 2019-08-27 20: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没有其他无效原因存在的情况下,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租赁合同属于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而不是以产生物权变动效果为目的的合同。出租人对租赁物是否享有所有权、处分权,不是租赁合同必须考虑的内容。
    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由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支付相应的租金。承租人将依照合同取得的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转移给次承租人享有,并不构成对租赁物的处分。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可见,对于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合同法给出租人设定的救济途径是可以解除原租赁合同,而非宣告转租合同无效。
  • 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
    (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
    (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的。
    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 首先,擅自转租合同本身是有效的合同。擅自转租合同不属于合同法上无效合同的几种情形,也不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值得注意的是,擅自转租合同,也不属于无权处分。因为在我国,处分的客体是针对以物权变动为目的所订立的债权合同,而转租合同不是以物权变动为目的的。
      其次,合同具有相对独立性,租赁合同的效力只及于出租人和承租人,而不能直接对次承租人发生效力。  其三,出租人的权利已经有了救济途径。《合同法》规定,在发生擅自转租的场合,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此规定已经为出租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提供了充足的救济。  其四,在次承租人善意的情况下,如果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而使转租合同无法履行,给次承租人造成损失的,次承租人可以根据转租合同向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
    因此,擅自转租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转租,可以依法解除租赁合同,但不能直接要求解除转租合同。
  •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一、明确要租赁的商铺或者物业的地址面积、范围以及租赁用途:
    1、比如本店铺位于天津市某个区某条街多少号一定要明确,具体的面积大小也要明确,还要强调范围,并要落在图上。一定要在房屋结构图上画出您的范围并列在合同上,因为如果没有明确的范围,可能今后某个通道或者某个墙都会起争议。
    2、写出做什么用途,比如做餐饮、家居。先要确定您要做什么然后再签合同。比如您要开餐饮或者美容院就一定要先限定,在合同上写明。要做什么一定要表达出来,以防一旦有冲突的时候业主或者出租方拿这个和您找麻烦,这也是双方一起定的,一切都是为了避免可能的冲突。一定要限定明确的表达用途,如果将来您要做别的业态,完全可以跟出租方去商量。
    二、明确租金的相关事项:
    1、租金的支付方式:
    首先,要表明租赁日期和房租交付方式。要写明哪年,打印清楚并且不要在打印的过程中留下空格,在后面要附上大写。其次,要表明租金的支付方式,是按月、按季度、还是按年,一定要有明确的标明。最好不要说每三个月支付,要更明确一些,最好写明是几月几日到几月几日。还要说明法定假日往后顺延,比如每月3日要支付这笔钱,但是10月3日大家都休息,这个是要顺延的。这么做是防止有些人说房客写的是3日就要3日把钱给房东,另外要注明拖延交租金应该付的滞纳金数额。再有,还要表明支付的方式,就是用现金还是支票来支付。最好标明现金或支票方式,否则也有可能说用什么给您抵押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租金的调整:
    在合同中要注明对租金的调整时间和方式,一般的常规情况是三到五年后房东就可能会递增租金,所以承租方不要觉得三到五年递增2%等等就不愿意。如果房东不能判断会涨多少的话,他就会一年一年的去签。但是如果您是在做高投入实体的时候就要多签些时间,否则一年以后房东完全可以把您哄出去不跟您签,那么您的装修就全浪费了,所以这些一定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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