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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前妻8万元钱,法院判决一次性偿还全部欠款,最后走到执行阶段,我想先还6万元,剩下的2万元明年偿还,但是前妻不同意分期偿还,请问,法院能执行我的门市楼吗?法院判决一次性偿还全部欠款,我想先还6万元,但是前妻不同意分期偿还,法院能执行我的门市楼吗?

债权债务 2019-09-10 20: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债务是否由股东承担?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 债权人要证明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实际上债权人举证也很难。
  • 民间借贷法院强制执行一般需要的时间: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2、如果法院在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况下,6个月还未执结,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3、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可由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的措施,并可将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对其他进行信用惩戒,以促使其他早日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如果在法院采取了相应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则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以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或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的,可以随时再由法院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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