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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8年卖的房子,一直没过户,签订了无条件过户的协议,去年买主又把房子卖给了别人,现在原买主要求我给他过户,我能把这房子赎回吗?如买主不同意我一定要给他过户吗我08年卖的房子,签订了无条件过户的协议,我能把这房子赎回吗?如买主不同意我一定要给他过户吗

房产纠纷 2019-08-27 09: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过户住房,需要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才可以办理。
    你俩离婚,可以把住房分割方式。归谁。写入离婚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在离婚后协议合法生效,双方需要履行。
    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了,再有两位一起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依照协议约定,办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重办这一方名字房产证,
    如一方违约,你可以凭离婚协议起诉维权。
  • 房产过户需要条件:
    1、房产产权清晰,有房产证,无抵押贷款,不是有过户时间规定的经适房或小产权房;
    2、业主健在,有民事行为能力;
    3、过户双方自愿,或是按法定的程序。
    相关规定
    1.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的权属以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为准。
    据此,你母亲是合法的房产所有人。变更登记即房产过户,意味着产权的转让。
    2.《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需要转让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到房管局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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