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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在南京上的五险,我老婆没有上保险,我老婆生孩子可以报销医药费吗?

保险纠纷 2019-09-08 21: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主张,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您好!商业医疗保险一般根据您投保的医疗保险的性质,可以分为费用型、给付型这两类,您可以依据您所投保的险种,按照以下的形式进行报销:
    费用型商业医疗保险报销:保险公司会先根据保险条款确定可以赔付的项目(一般和社保的理赔范围一致),在扣除免赔额后,赔付实际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
    给付型商业医疗保险报销:商业重大疾病保险一般是确诊即给付的,被保险人可凭借医院开具的确诊证明,一次性获得保险金额,保证了在第一时间能够有充足的治疗经费,使后续治疗可以顺利进行;津贴型的保险也不是凭发票进行报销的。
    只要提供发生手术或是住院证明(具体产品规定),就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
    一般而言,申请商业医疗保险报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正反复印件;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保单复印件;病历本;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院的用药总清单和发票原件等。
  • 一般来说,生孩子产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只有在参加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的前提下,又参加了生孩子医疗保险,才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报销政策,一般来说,生孩子产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保险是专门针对城镇企业职工的,那些没有工作但参加居民医保的青年人,由于没生育保险,一旦生育,医疗费就全部自掏腰包。因此,有部分城市出台医疗保险政策,将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以减少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

  • 1、医药费的保险按照你参加医保的规定,在符合报销项目中在医保基金中按比例支付nn
    2、病假工资n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交回答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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