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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一开发商购买了一套120平米的商品房,当时没那么多钱,售楼小姐说可以找有单位的朋友开个收入证明,盖上单位的公章,就可以办银行按揭,我们就照办了,合同上写的今年12月1号交房,延期交房,按房款的百分之一每天赔偿,但是现在还没有交房,问他说要等到明年3月或者4月份交房,我应该在交房前采取措施,还是交房后?望解答,谢谢!去年在一开发商购买了一套120平米的商品房,当时没那么多钱,延期交房,还是交房后?

房产纠纷 2019-08-29 10: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开发商具备的条件:
    1、五证齐全
    五证: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 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 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 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2,有分户验收表、竣工验收备案表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步骤:
    1、所有人(承租人)选择评估机构;
    2、公有住宅承租人需购买房改房的,在拆迁协议签订前到江东区办证中心建设(房管)窗口办理房改房买卖手续;
    3、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上述有关证件,根据拆迁通告公布的签订拆迁协议日期,至拆迁现场办公地点签订拆迁协议;
    4、签订拆迁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协议条款予以核对;
    5、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6、承办部门: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
    7、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 商品房按揭的流程如下:
      
    (1)开发商选定银行,并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银行承诺在特定条件下向开发商的客户(购房借贷人)提供贷款,同时开发商向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购房人选定欲购买的商品房,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或销售合同。其中约定采取向开发商选定的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付款的,购房人需向开发商支付购房首付款。
      
    (3)银行委托律师或自行对购房合同、购房借贷人贷款资格主要是个人资信予以审查。
      
    (4)购房借贷人、开发商与银行签订按揭保证贷款合同。
      
    (5)银行占管商品房预售或销售合同,并办理按揭备案。
      
    (6)银行一次性向开发商支付购房借贷人的贷款。
      
    (7)购房借贷人依约按月向银行交纳贷款本息。
      
    (8)开发商负责将购房借贷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交银行收押并办理正式的抵押登记。
  •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延期,签署一份延期的补充协议即可,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只不过把租期变一下,如果租金或者其他内容也需要变,可以一并约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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