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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今年17岁,父母前年离婚,离婚协议是将父母共同的房产全部由母亲给父亲,现母亲能将名下50%的房产给赠送给儿子吗父母前年离婚,离婚协议是将父母共同的房产全部由母亲给父亲,现母亲能将名下50%的房产给赠送给儿子吗

离婚 2019-08-19 14: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私房赠与是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朋友之间。依据法律规定,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3.办理公证。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1、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
    2、比如男女双方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那就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子市价的一半。如果都支付不了的,可以变卖房产,钱一人一半。
    3、房子有没有贷款,当初是谁购买,登记在谁名下,谁是过错方等,对房产分割都有影响,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 以房屋赠送协议为例,赠与协议只需要赠送人和受赠人主体合格,所赠送房屋没有权利瑕疵,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即使赠与协议没有证人签名也没关系。赠与协议公证是自愿的,公证不公证不影响赠与协议的效力,但是如果公证了以后此赠与协议具有最高效力,且不得撤销赠与,否则的话此房屋在没有过户之前赠与人随时都可以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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