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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套商品房,拿到合同发现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8-27 15: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现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们最愿意纠结都就是这个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让很多人都担心,那我么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即使买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只不过时间长一点而已。这事错误的,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 1、土地使用年限:70年。
    2、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但是这个年限与产权归属无关。其意义在于房屋使用超过50年后再出现质量问题设计方和建造方均不在承担责任。很多人都把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与产权年限混为一谈,这是不对的。打个简单比方: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类似于汽车报废年限,你买了一辆汽车也不可能开一辈子对吧,但即使到了报废年限,汽车的权属也是你的。
    3、真正的产权年限:这个国家没有规定。有人要问了:就算没有规定房屋的产权年限,那土地年限到了70年怎么办?别担心,就算到了年限,土地上的附着物例如房屋、道路以及其他设施的产权也是属于业主的而不会跟土地一起归了国家。但有一点,谁也没办法把属于自己的房子从属于国家的土地上移走,到时候唯一的办法就是70年后业主再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换取另一个70年的土地使用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使用年限,就是法律规定的一次签约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具体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但不能高于法律规定的最高年限。考虑到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系列变化的因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仅作了授权性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按照出让土地的用途不同规定了各类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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