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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去一笔钱,借款人跑了,有担保人,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和保证期限,能否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还款,法院能否立案,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借款人跑了,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还款,法院能否立案,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诉讼 2019-08-19 21: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要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只在合法范围内承担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另因高利贷多办法索取债务时的暴力犯罪,故不建议当事人考虑此种借款方式。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你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4号 第三十一条 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你可认真对待阅读上述法律规定,便可!
  • 你的借条上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则你的借条一般不会过了两年诉讼时效的.如果写清的,就要过诉讼时效.如果不起诉,过了诉讼时效,法律就会不保护.至于胜诉后能否执行回,那要看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只要他人活着,有财产随时可以执行.担保期限与债务的归还期限有关,一般在债务期满后六个月内.如果没有约定债务归还期限的,那么担保现在也有效.不能对其他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 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解决办法如下: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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