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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婆是白云区本人地,她嫁去清远,她本人是从来没有迁移户口到清远,我老公是在白云区出生的,户口也是白云区这边的,他的姐哥是在清远那边出生,户口在1989年时候也迁入到白云区跟我家婆的户口。只有我家公的户口一直是在清远。村里面在2014年前都有田地的分红给我家婆一家,但在2014年再一次分田地时就不给了,直到现在也不给,今年刚好再分田地,我们想争回之前村里不给的分红和争回这些田地的,请问胜数有多高,可以争吗?直到现在也不给,我们想争回之前村里不给的分红和争回这些田地的,请问胜数有多高

离婚 2019-08-20 1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现时没有限制户口迁移的次数,只要按法律规定,就可以迁移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不会牵连到户口本上人的银行卡,会依法追究借款人和担保人责任。
    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会影响自己配偶及直系亲属的经济活动,即个人无法再申请贷款,配偶和直系亲属也无法再申请贷款。
    贷款人没有偿还能力,应该主动联系银行进行协商,宽限还款时间或者办理分期归还的手续流程。
    贷款还不上,银行会采取的措施:
    若一次没有还款,银行将会经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并提醒按时还款,同时会产生罚息。
    若连续三次未还款,银行客户经理将进行催收,同样借款人会被罚息。
    若逾期还款次数达到六次及以上,若银行与借款人协商无果,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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