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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这样的,我大姨出车祸死亡,经过多方协调,肇事者只愿意赔偿20万,但我方觉得少了,那人又不愿意出,而那人又要开始判刑,我方怕到时候出狱拿不到赔偿,故先拿着20万,由于要签谅解书,是不是签了以后等他出狱就不能再要求他赔偿了我大姨出车祸死亡,而那人又要开始判刑,由于要签谅解书,是不是签了以后等他出狱就不能再要求他赔偿了

离婚 2019-09-02 07: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事故中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您的问题中已经出现了死亡后果还需要看肇事司机的责任来认定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进而确定其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量刑还会根据犯罪人的主观态度,危害后果,赔偿能力,以及受害方的谅解程度等因素综合认定。所以法院对此也会全面的进行考虑最终确定量刑。
  • 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赔。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主要赔偿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 车祸肇事者不赔偿,可参照如下法律规定请求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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