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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房屋,我爷爷兄弟几个住一个院,都有自己的房层地契,后来我爷爷搬了出来,但没有卖房子.现在我们这要拆迁,我想要回属于自己的一份,但现在住的那家说以林权证为准,我想咨询我的房地契还有没有效,这种情况我还能要回来吗?我想要回属于自己的一份,我想咨询我的房地契还有没有效,这种情况我还能要回来吗?

离婚 2019-09-18 13: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你先提出离婚不影响你分配共同财产的权利,不会因此而少分共同财产;
    4、房产证上只有对方的名字,只要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对方名字不影响你分配共同财产;
  • 关于房屋宅基地申请条件如下:《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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