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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跟我陆陆续续借了5万6千元,其中里面有2万是帮我找工作的,结果把钱给她了2年还是没上班,钱也不知去向,之后的3万多都我帮她还利息了,因为在这中途她也跟高利贷借钱着,由于给不了利息,就让我帮她给,但是她没给我写欠条,后来我父母知道了,上她家谈话,结果认可她向我借钱了,而且也承认,之后便很情愿的写了一张欠条,共计5万6千元,而且注明说一年还还请,可是时隔一年我去要钱,她不认账了,说钱太多想证明钱的去向,说白了就是想赖账,非要我起诉她,可我觉得起诉麻烦,但是她说法院判她还我多少就还多少,不经过法律很定不还,必须等法院判,我就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说,是不是她能出示不还钱的证据啊?律师我想问问就这么起诉能胜诉吗?她出示什么证据会影响我胜诉吗?因为在这中途她也跟高利贷借钱着,是不是她能出示不还钱的证据啊?问问就这么起诉能胜诉吗?

债权债务 2019-08-22 10: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借条是永远不会失效的,只是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规定将丧失胜诉权。  借条有还款期限的,需在还款期限届满内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需在借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相关规定:《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当事人应该重点需要了解起诉时间点:
    1、约定借款期限的,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起诉;
    2、未约定借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之日起计算;
    3、在诉讼时效二年内,中断时效的,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主要有: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同意履行、达成协议等;
    4、过了二年的诉讼时效,出借人能否起诉借款人。
    可以起诉,但如果借款人提出抗辩,法院查明没有时效中断的情形,法院会判决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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