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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卖方,现在房子不想卖了。中介要我赔违约金,但当时签订协议时,定金两万并不是我收的,而是由中介以保管名义收取的,那我还要赔偿么现在房子不想卖了。中介要我赔违约金,定金两万并不是我收的,而是由中介以保管名义收取的,那我还要赔偿么

房产纠纷 2019-09-01 18: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理预见原则是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原则之一,其是指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合理预见原则的主要理论依据即意思自治原则。
    当事人只能承受订立合同的意思范围的约束,其责任的承担同样也不能超过意思范围。如果违约造成的损失超出了当事人根据订立合同时的情况与事实能够作到的预见,让其承担违约损失就违背了意思自治原则。
    应当注意的是,合理预见原则并不适用于约定损害赔偿,即在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或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时,约定的数额或者根据约定的计算方法确定的数额具有优先效力,其都属于当事人在订阅时就能预见到的损失数额,除非其约定显失公平才得予以考虑减少。
    其次,是否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可能的损失是根据订立合同时的事实或情势进行判断的。据以判断是否预见到或者应当能够预见的依据是违约方在订阅合同时实际知道的或者应该能知道的事实或情势。
  • 定金合同违约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的金钱。
    2、定金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还是证约定金等。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3、定金罚则是一种惩罚性规定,目的在于督促当事人正确、积极行使权利。
    4、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
    5、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支付违约金是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中其中的一种,合同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 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同时适用,任选其一,非违约方选择最有利的一个。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损失低于违约金时,由当事人选择适用一种方式予以支持,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的,应当优先适用违约金,此时两种方式只能由当事人选择一种,不能并用,因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额的预先确定,违约金已足以弥补了非违约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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