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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几位朋友是从事家装行业的复合木地板的安装工作,经常(也可以说是长期)给固定的几家地板销售商安装地板(复合地板的销售,销售商包括安装)。我的几位朋友与销售商之间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工资是按计件由销售商支付,每平米3.5元。近日在给一家客户安装地板时,有一个安装工人,在切割地板时把左手的拾指切掉半个。后来没有接上。无名指神经切断,现在住院,结果要等时间才能出来。

消费者维权 2018-08-11 2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计件工资的标准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的,但是用人单位制定的价格不能过于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就是关于上班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希望您能满意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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