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前几天晚上在校园里遇到一个陌生人,说是从香港来的学生,因为卡里的钱是港币无法取出,希望我帮帮他,想了很多办法无果后,他提出希望我借钱给他住宿,需要700元,他出示了身份证,银行卡,还留了手机号,都是香港的。我当时只想到希望他拿东西抵押,但他拿不出,我就借给他了,他留了我手机号说联系也没见,我没开国际长途也打不通他的,由于是晚上,面貌也记不大清了,觉得上当了,报警可以吗?说是从香港来的学生,因为卡里的钱是港币无法取出,想了很多办法无果后,他出示了身份证,报警可以吗?

综合法律 2019-08-28 10: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打债务纠纷官司时当事人应提供以下几方面的证据。
    1.身份证、债权债务相关合同、借/欠据、银行汇款单、公证书或者发票等书证。
    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委托人是公司的,还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证人证言。
    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顺利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
    4.录音。
  • 如果您还款逾期了很久,贷款银行就会依法向你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抵押担保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就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如果您是以房子来做抵押的话,法院就会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您的房子进行查封,此外,法院会冻结你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
    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荆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