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我在单位工作近12年,单位只给我买了后3年的社保,之前的我自己也买了,现在单位要解散了,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追缴之前的社保或经济补偿?谢谢!单位只给我买了后3年的社保,之前的我自己也买了,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追缴之前的社保或经济补偿?

劳动纠纷 2019-09-09 16: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解散的事由包括:
      
    1、约定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决议解散:股东会火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合并、分立可能导致的解散;因公司分立或合并需要解散的;
      
    4、行政解散: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护被撤销;
      
    5、司法解散:股东请求法院强制解散公司。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1、个人缴纳社保(买断)后,社保账户中的社会统筹部分是不享受补贴的(应由当事人承担);
    2、该账户只有当事人实现就业并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前提下,才享受社会统筹(用人单位承担)的优惠政策,该政策与当事人的户口性质是无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新劳动法对购买社会保险是怎么规定的?
    1、劳动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三十天内购买社会保险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云浮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