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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象他姐现在是二婚,她和她老公结合时两人各生有一个女儿,但我老公他姐的女儿判给了男方,他姐现在的老公自己带着孩子,俩人结婚后又生了一个女孩子,刚好我们也有了儿子,他姐想和我儿子落双胞胎,我拒绝了,他姐户口一直没迁,我们和我公公一个户口本,我公公是户主,于是他姐就把她女儿的户口落在我家户口本上了,按照我们这的规定他们这个孩子按三胎罚,他姐就和他丈夫假离婚,逃避罚款,以后再复婚,为了不让她落双胞胎闹翻了,她挑唆我老公和我打架,请问我能告她吗我对象他姐现在是二婚,但我老公他姐的女儿判给了男方,请问我能告她吗

离婚 2019-08-27 18: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争取抚养权的核心原则还是哪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具体来说: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 您好!您这种情况下,再婚夫妻双方已经生育了两个子女,是不能再生孩子了,否则会罚款。根据《》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为六级以上残疾军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 您好,关于你老公打你的行为,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我国法律实行的是有利于孩子成长及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为原则,所以,如要想争取到抚养权,你需要提供更多的信息,我才能给你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欢迎来电咨询或给我留言
  • 复婚后夫妻双方财产均为共同所有,与刚结婚后的财产状况是一致的。因此如果再次离婚需要重新分割。如果协议离婚未果,则由法院判决。原则上夫妻财产均分,但如果一方照顾家庭、老人、小孩较多的可以适当倾斜。
    另外据你所述,老公有外遇,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此点,则可以索赔,在分割财产时可多分或全部分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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