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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都是离婚后再婚的,都有孩子但都不在身边,现在我们没孩子,目前打算要一个孩子,但是计生办说上不了北京户口。如果我非要生出来,要交社会抚养费,我和老婆都没工作,没收入,没钱交社会抚养费,那么如果法院判执行,会不会牵扯到我的父母?我和老婆都是离婚后再婚的,要交社会抚养费,没钱交社会抚养费,会不会牵扯到我的父母?

离婚 2019-09-09 10: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对于不符合《人囗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的子女,孩子父母应该分别交纳社会扶育费给当地计划生育部门。
    (2)给超生的孩子报户囗,只要有孩子在医院开的出生证明,孩子父母结婚证,孩子父母的身份证,孩子父母的户囗本,到户囗所在辖区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囗可以了。
    (3)收缴孩子社会扶养费,是计划生育部门,而给孩子报户囗是归公安部门管。孩子即使上了户口,还是要去计划生育部门交纳社会扶养费的。
  •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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