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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至人死之,才有交强险!

交通事故 2019-09-12 12: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交通肇事逃逸商业保险赔吗?
    第三者商业险不同于“交强险”,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既然法律无明确规定,那么主要看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是否有明确的约定。
    若有,应从其约定。依据民事自治原则,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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