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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这家公司帮我办理了养老保险。我辞工,公司不批,后来就自动离厂(工资没有要). 后来我到社保站取养老保险,社保站讲:“我公司有打电话讲,如果我去取养老保险,不准给,并且要社保站马上通知我公司”

保险纠纷 2018-08-12 10: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缴纳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便员工同意不缴纳保险企业也必须为其办理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确定。
  • 你好,若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申报缴纳社保费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可要求该单位补缴纳。相关法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社会养老保险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需提供材料  
    1、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档卡及其复印件一份。  
    2、原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单、手册、台帐。  
    3、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招工表、军官转业证等)。  
    (二)审核材料  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发给《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基金补缴汇总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及一些附属表格。  
    (三)填写表格和缴费工资基数确定  个人在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后,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至其3倍之间确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25%(1999年-2000年间)缴纳基本养老费,缴费工资基数一经确定一年不变。  
    (四)缴纳养老保险费  
    1、社会保险科在对个人所填写表格内容进行逐项审核无误后,与个人签定《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书》一式2份,双方各保留一份。  
    2、社会保险科根据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核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并通知个人到收费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险科在审核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凭证后,发给其社会保险缴费卡。  
    4、个人必须按社会保险科规定时间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逾期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自行中断缴费,不予补缴。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数额如何计算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7%(目前为7%)。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
    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
    4840.6元。  注意: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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