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于1999年毕业,后在武进一中学任教,但由于不是师范类毕业的,所以8年的时间一直是代课教师,2007年,也就是今年我参加武进区的教师上岗统一考试,正式取得了编制,而且正好分配在原岗位工作因为以前学校一直没有替我交各种保险,请问我以前的工龄能否算入我现在的工龄当中 .教育局是否应帮我补交养老保险.谢谢,急!

保险纠纷 2018-08-12 1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有利于分散保险责任,适应我国向老龄化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 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要办理补缴的手续不是很复杂,补缴人持《失业证》或《解除(终止、中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可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缴费。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按灵活就业的标准缴费,个人缴费比例20%,缴费基数为上年度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自主选择。
    具体可以到相关社保办理窗口咨询了解。
  • 应当自企业成立或者职工入职30日内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