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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破产资金断开无法经营下去

破产清算 2019-08-27 22: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司面临倒闭时(破产,关门),应该为劳动者为下列事项
    一、结算工资
    结算至实际工作日期,或约定的时间;转帐或现金支付,并由劳动者确认。
    二、支付社保至上述日期
    同一,不赘述。
    三、关闭社保帐户
    支付完社保后,关闭社保帐户
    四、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该公司,每满一年工龄付1个月;不满半年的计半个月;半年一年间的计1年。
    上述一个月半个月是指发放补偿金的量。
    单月补偿金数额为前12个月该劳动者平均工资。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高于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
    五、开退工单或其他文件
    向劳动者开具有公章的文件,载明合同解除,并可载明解除理由(破产),以方便劳动者再就业。
  • 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的程序:

    企业因严重亏损,资不抵债,被依法宣告破产而进行清算。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8、破产清算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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