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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了营业执照,请问可以招加盟商吗

公司企业 2019-08-31 07: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 被拆迁人的房屋在拆迁前是从事商业活动的,拆迁人应当按法律规定补偿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当被拆迁人的房屋在拆迁时,房产证上登记是商业用房的,只要符合下列条件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被偿。
    (1)被拆迁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迁房屋被认定为非住宅房屋; 也就是房主证上登记的是商业用途。
    (3)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拆迁房屋;
    (4)拆迁前被拆迁房屋实际用于生产经营;
    (5)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出具纳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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