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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写对方的名字,协议怎么写

离婚 2019-08-28 09: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
    (1)婚前贷款买房,那么该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还贷所用钱款,以及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这些属于婚后共有财产。
    2、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我国法律规定了,夫妻双方婚前购买房屋时,如果双方在房产证上均有名字,则通常在夫妻离婚时,可以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当依法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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